公司不给底薪这种制度合理吗

公司不给底薪这种制度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使劳动者未完成预定的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用人单位也应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金额支付工资。
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六条 :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如果公司实行无底薪制度,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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